摘自2008年8月21日《江淮晨報》A6版
日前,安慶市查處了一起近年來違法運輸私鹽數量最大、罰款額度最高的案件。昨日上午,販運私鹽的馬某將罰款交到該市鹽業局。
7月13日凌晨,宿松縣鹽務局得到舉報,在318國道宿松境內有人正在運輸私鹽。執法人員立即上路檢查,發現一輛可疑車輛,經查正是販運私鹽的卡車,繳獲私鹽37噸。經過現場對承運人馬某、任某的詢問,得知兩人均為河南人,這些鹽是從江西省樟樹市一工廠裝貨,發往鄭州的。該散裝食鹽外包裝為英文,無廠名、廠址、注冊商標和執行標準。
安慶市鹽務局在充分掌握證據的基礎上,認定承運人馬某為無準證運輸散裝食鹽,違反了《食鹽專營辦法》,依法沒收違法運輸的私鹽37噸,并處罰金22000元。(戴業 艾裴)